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 筹备情况工作报告
发布时间:
2020-11-25
尊敬的住建局、民政局、(安监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)的领导
导、各位会员:
自从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筹备工作开展以来,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,经过半年多的酝酿,软硬设施等必要条件日趋完善,已经具备成立协会的条件。我将筹备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我市现有瓶装燃气充装经营单位12家、瓶装燃气经营点50多处、瓶装服务人员200多人,在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的领导下,我市瓶装燃气安全状况与周边县市相比,要好很多。但由于瓶装燃气市场面广量大、职能部门精力有限,同样存在一些安全隐患,为了确保所有经营单位依法经营,讲自律、守规矩,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,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消除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,从本质上落实主体责任,牢牢守住生命安全这根红线和安全法律这根底线,促进如皋燃气市场健康发展。2014年12月13日,在我公司(南通如港液化气有限公司)的组织召集下,召开了瓶装燃气企业的协商会议,会上提议成立“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”,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大力支持,组建了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,单位会员10家、个人会员52人。
二、组织架构
按照标准流程、规范操作,行业协会暂设立在如皋市吴窑镇人民北路1号(南通市同济高能焊割气有限公司内),完成了会员登记,落实了协会经费,做好了对协会拟任法人或群团名称登记的准备工作。并且专门建立了协会筹备委员会筹备组,分工明确,任务落实,沙建泉同志任组长,负责统筹协调、把关全局;夏晓军同志为副组长,具体负责协会成立的相关文件起草及硬件准备;谢小俊同志为成员,协助做好相关配合。按照相关要求,结合瓶装燃气实际,拟定的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章程(共八章四十八条),制订的协会的财务制度、学习制度、会议制度、培训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,以上章程和制度均已全票通过。此外,还依法、依章、依规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责任、权利和义务。
三、领导关心
在市民政局的关心指导下,规范填写了“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、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、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”等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及相关资料,在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窑支行申请开设了“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”的专用基本账户,(账号是:3206220251010000028358,)并已通过了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(验资报告:皋审所[2015]008号)。2015年6月2日,顺利通过了民政局的审查登记批准,同意成立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。于此同时,及时将建会申请的相关材料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,市住建局大力支持、热心帮助,专门委派相关人员协助协会的筹备工作,并于2015年5月16日正式答复,根据皋住建[2015]63号文件的批复内容,同意成立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。
协会筹备组一致提名,由沙建泉同志担任会长(理事长、常务理事长),何国斌同志担任副会长(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),夏晓军同志任秘书长(常务理事),谢小俊同志任副秘书长(常务理事)。李建明、蒋拥军、刘卫东等同志任常务理事。提请大会通过!
以上报告,请各位审核指正。
如皋市瓶装燃气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
2015年0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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